精准有效处置问题线索——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发布者:王伟发布时间:2023-06-01浏览次数:10
问题线索处置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工作内容和抓手,实事求是、精准高效处置好问题线索,既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规范案件查办的必然要求,不仅关系到案件查办的质量,也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效果。校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在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中,突出政治引领,聚焦监督首责,抓实关键环节,着力实现问题线索闭环管理,不断提升问题线索管理监督工作质效,夯实案件查办工作基础,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
根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制度规定,校纪委、派驻专员办依规依纪依法加强问题线索处置权力监督约束。依据中央纪委《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和省纪委具体要求,修订《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健全问题线索管理制度,对重要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和初核、立案情况,及时按要求向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报告。2023年以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集中研判问题线索2件,精准分析研判,提出处置意见,不断强化对问题线索四类处置方式特别是谈话函询处置方式的运用,使日常监督约束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为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水平,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委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干部办案能力提升培训”、跟班锻炼和省委巡视,系统学习问题线索研判、初核、谈话及笔录制作、案件定性量纪、“室组地”联合办案工作重点等相关内容。
围绕干部选拔任用,校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既严格审核把关,又确保办理效率。修订《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加强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做到及时更新;修订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办理流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考核评优等人员的问题线索处置及立案结案等情况进行查询,做到及时回复、及时归档。去年以来,累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02人次。
(文/笪莹、钱娟 审核/张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