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 让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发布者:王伟发布时间:2019-01-22浏览次数:132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 让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各级纪委监委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肩负着党的信任和人民的期盼,责任重大、使命神圣。

  承担重要使命,必有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提出要求,指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也多次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加强自我监督,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2018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要求,将马克思主义的手电筒对准自己,以铁的纪律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所处的特殊位置和承担的重要职责,决定了必须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忠诚于党,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意识,就要加强对党章的学习,在学习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018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党章党规党纪,开展了经常性纪律教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以党支部为单位,在2018年7月,开展了“不忘初心,重温入党志愿书”主题党日活动。山东省围绕学习党章、监察法等,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大培训及业务知识测试,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广东省结合近期查办的典型案例举办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党章、党纪处分条例、政治纪律等被纳入培训班的重点内容……

  开设专题党课、集中学习、参观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将党支部作为队伍建设的主阵地,建立完善党支部常态化学习制度,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截至2018年底,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同志和各党支部书记围绕“对党忠诚”“党的政治建设”等主题,累计讲授专题党课超过70次。

  落实讲政治的要求,最根本的是要讲党性。去年,山西省纪委监委以提高政治素养为首要任务,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培训,组织省市县(市、区)纪检监察干部赴革命圣地接受红色教育专题培训,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

  2018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深入推进,派驻机构的政治建设被摆在突出位置。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从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担当、加强能力建设、强化管理监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各派驻机构秉持政治机关定位,出台一系列规范,强化忠诚履职的能力。

 从严从实强化自我监督,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范围扩大了,社会关注度更高了,这意味着纪检监察干部经受的考验也更加严峻。

  打铁的人首先要成为铁打的人。监督别人的同时,自身权力也要受到监督。2018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同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做到权力受约束,用权不任性。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去年,各级监委组建后,普遍加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力量。在内部机构的设置上,则坚持既相互衔接又相互制衡的原则,实现监督和调查部门分设、“前台”和“后台”分离,防止权力滥用。同时,各级监察委员会还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出台并严格执行集体决策、请示报告、涉案款物管理等规定,建立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形成严密的自我监督体系。

  比如,2018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出台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明确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采取措施的依据、权限等要求,对各项措施的审批权限、办理程序等作出明确、细化规定,对各项措施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就中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审理工作印发流程及文书规范,进一步规范中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审理工作。此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涉案财物信息管理系统也全面推开使用,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审查调查,规范、正确地行使国家监察权。这些举措,彰显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严格内部管理、扎紧制度笼子的坚决态度和有力行动。

  在省级层面,2018年,湖北省纪委监委出台《湖北省监察委员会机关调查措施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并配套制定《省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受理和处置工作办法(试行)》等7项制度,对审查调查工作中各具体环节进行了细化规范;重庆市纪委监委先后制定了18项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形成职责清晰的运行轨迹;云南省纪委监委制定《云南省监察机关调查措施使用规范(试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流程图(试行)》等制度,为权力运行划出边界……

  除了加强自我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建立了严格的监督机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优选聘请50名特约监察员。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支持监督的鲜明态度。

 坚决防止“灯下黑”,对害群之马始终保持“零容忍”

  2018年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接连发布消息:辽宁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杨锡怀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吉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邱大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广东省清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邓梁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一系列通报表明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清除害群之马的坚定决心,以及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始终保持“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的坚强意志。

  “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决不护短遮丑,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清理门户,坚决防止‘灯下黑’……”2018年初,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报告提出明确要求。

  纵观过去的一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的同时,以坚决的态度“清理门户”,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从严查处,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者严肃问责并通报曝光,持续发挥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数据是最好的证明。仅去年上半年,云南省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54件,立案2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湖北省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116件,处分86人,其中厅处级干部22人……2018年11月,因不作为不担当、履责不到位,天津市一次免去6名市管企业纪委书记的职务。2018年6月,中央纪委在党的十九大之后首次公开曝光7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其中有6起既问责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又问责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

  不仅对“自己人”从严查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反面教材作用,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敲响警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多次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编写警示材料,让纪检监察干部传阅,深入反思、引以为戒。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也通过拍摄以身边人为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片、编印警示教育书籍等方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观看、阅读。2018年11月,江苏省淮安市召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第一次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警示教育大会,14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接受了教育。会上,大家观看了警示教育专题片,通过剖析身边案例,进一步严明纪律底线、增强守纪意识。一些纪检干部表示:“看了警示片,像打了一针清醒剂,作为一名执纪办案人员,更要秉承‘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道理。”(王雅婧)


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