蹊跷的帐户

发布者:王伟发布时间:2019-02-28浏览次数:165

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走向银行柜台:“同志,我要开个户,街道发放老年慰问金。”“好的,身份证给我,您叫张华,请稍等……”

“大爷,您在2014年已在我们银行开户,按银行规定不能再重复开户。”因还有700块钱慰问金要打到银行帐户,张华急了:“这个户头不是我开的。什么人给我开的户?开户是用来干什么的?”柜员小姐说:“您可以花30块钱把以前的老户消掉,重新给您办个存折。至于什么人开的户?开户干什么的?您可以自己去查。”

第二天,张华由女儿陪同跑了银行总行,后来又去了支行,才得知:2014年11月18日有笔27万现金打到张华账户上,当天就被取走了,备注还说是事故赔偿款。张华一下反应过来了,他就发生一次事故,肯定是他们搞的鬼!

这笔钱被谁截胡了呢?其中隐藏着什么猫腻呢?

事情要从五年前张华发生的一起事故说起。张华乘坐99路公交车时,因驾驶员急刹车发生肋骨受伤的交通事故,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张华回家静养期间,公交公司的安全员赵明代表公司与伤者就赔偿事宜进行谈判,双方谈判分歧较大未能达成赔偿协议。赵明向张华推荐律师唐生代理赔偿事宜。

赵明带着唐生到张华家介绍说:“这是专门处理交通事故的律师,你要的价格在公司是很难实现了,但是律师可以满足你的要求,可以给你多争取,你要是相信的话就委托这个律师来帮你处理。”唐生说:“张老您要求公司赔付的3万元钱,我先行给付您,剩下的你就别管了,所有的开销都是我的,一切交给我来。”张华已是77岁高龄的老人,之前与公司谈判赔偿事宜已搞得心力交瘁,一听能马上拿到3万元钱,已达到他心中的期望值,连忙说:“好吧,我也不想烦了,赶紧把这事了了。”唐生当场支付给张华3万元的事故赔偿费用,并让伤者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字。

赵明当真是为伤者着想,为他多多争取补偿款吗?

原来,赵明与唐生早已勾搭成奸,给他看了张华事故的全部材料,唐生对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规定相当娴熟,当场表态:“这个案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争取三十几万的赔偿。如果介绍给我,代理费的三分之一可以给你。事情能顺利解决,各方都能获益。”赵明动了私心,才将唐生引荐给了张华。

唐生瞒着张华向法院起诉,法院以公交公司赔偿27万元调解结案。赵明在公司内部帮忙走赔偿流程,以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为由,从张华处拿到了他的身份证,协助唐生在公司办理相关领款手续,唐生在银行以张华名义开户,并代领了全部27万元事故赔偿款,给赵明8万元现金作为“好处费”。

五年后,事情的真相终于露出端倪。张华和女儿多次找到赵明要回24万赔偿款,可赵明就是打哈哈装不知道,说:“所有的操作都是合法的。” 张华实在气不过,一纸诉状将公交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返还事故赔偿款。赵明和唐生获悉后,只得将私分的24万元退还给张华,后张华向法院申请撤诉。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赵明倚仗管理职权,捞取不义之财,最终东窗事发,身陷囹圄,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十万元。赵明悔恨交加:“我向伤者和公司隐瞒赔偿款分配的真实情况,都是贪心在作怪,就想着唐生会给我好处费,还有二年我就要退休了,公职、党籍、自由、尊严……所有的一切都失去了,我真是悔不当初啊!”(王志红)


信息来源/南京雨花台区纪委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