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委员会
组织〔2018〕6号
关于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
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各党总支: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新《条例》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根据上级要求,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每位党员人手一册《条例》。纪委办公室已给全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和党总支、党支部委员配发了《条例》,组织部将会同各总支为全体党员配发《条例》,做到每位党员人人拥有一册《条例》。
2.召开一次党总支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各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组织召开一次专题学习会,认真开展学习研讨。
3.上一堂学习《条例》的专题党课。各党总支要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上一堂学习《条例》的专题党课。
4.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精准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苏教监函〔2018〕1号)和《关于对全校工资外劳务酬金发放自查自纠的通知》(南特师委〔2018〕57号要求,各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9月25前完成),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规定,不断增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努力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和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5.做好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各党总支和党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学习形式、各种媒体做好《条例》的学习、教育和宣传报道工作。
党委组织部 纪委办公室
二○一八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