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党委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会

发布者:纪委办发布时间:2014-11-26浏览次数:186

11月13日下午,我校在报告厅A厅举行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包括中心组成员、各党总支书记参加了学习会。党委书记丁勇主持了学习会。

丁书记首先为大家作了学习《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辅导报告。丁书记说,近日,中组部、教育部刚刚颁发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意见》强调,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等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丁书记从文件出台的背景、意义,文件的主要内容及如何学习贯彻落实等三个方面对文件进行了解读。丁书记强调,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丁书记说,《意见》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说,我们要从四个方面加以贯彻落实。一是要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二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三是要严格执行各种议事规则,按章办事;四是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党委副书记、院长方仪为学习会作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习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辅导报告。方院长从为什么党中央决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要议题、《决定》起草的背景及过程、《决定》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决定》的重要历史意义、需要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等五个方面深入浅出地作了论述,并用大量的例证进行了剖析。方院长强调指出,今天我们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决定》精神,一定要坚定法治社会的信念,提高我们建设法治社会的决心和信念;一定要增强依法治校的意识,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一定要坚持依法规范办学,大力推进学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效益,为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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